近视是几乎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的,配眼镜更是一件特别司空见惯的事情,但是又有几个人能够在近视之后去眼科医院进行配镜呢?一般情况下大家都会觉得去医院要走太多程序而且比较麻烦,但是为了我们眼睛的近视不再加深,早该去医院进行医学验光配镜了。 儿童因为自身年龄的特点,以及存在各种先天发育不良导致的眼病需要诊治,所以儿童配镜和成人配镜的原则是完全不同的。 一、儿童散瞳原则: 1)8岁以下的儿童: 全部使用慢速长效的“阿托品”滴眼液散瞳验光。 1、不合并有斜视、合并外斜视儿童阿托品散瞳三天; 2、合并有内斜视儿童阿托品散瞳五天(尽量去除睫状肌调节因素); 3、弱视儿童,能够经常坚持戴镜,换眼镜前,由医生决定是否可以用快速短效的滴眼液散瞳验光(使眼部调节放松)。 2)8岁以上的儿童: 1、初次看诊得儿童如果主诉视力不佳,使用快速短效的滴眼液散瞳验光; 2、散瞳验光后,得出屈光度数,配戴眼镜视力仍不能矫正的孩子,转弱视、斜视门诊请医生诊治; 3、医生诊断为弱视的儿童,要用阿托品散瞳验光; 4、散瞳验光后,如果只是单纯近视,验光师可直接复验后配镜; 5、验光师对于一些特殊屈光度的儿童(高度近视、大度数散光、进行性近视儿童),可以请眼科医生会诊配镜方案。 二、儿童配镜原则: 1、不合并斜视、弱视的近视、远视、散光儿童 1)近视为较好的矫正视力的较低度数矫正,视力矫正到1.0即可; 2)远视减去调节配镜,由验光师试镜并根据视力和症状配镜,远视眼在充足配镜之后,需要减掉100度的调节力;
3)对于不配合检查的患儿近视按常规方法配镜,而远视再减除100度的调节力,再配镜。 2、弱视的儿童配镜(不合并斜视) 1)6岁以下儿童,远视、散光足量矫正,因为低龄儿童视觉适应能力较强; 2)6-9岁儿童,高度远视适当减少度数验配,散光足量矫正,二次配镜时远视配镜度数要给足; 3)9岁以上儿童,高度远视,高度散光按照全部度数的2/3进行首次配镜,半年后复查,进行二次配镜时争取度数配足,因为高龄儿童的眼部适应能力较差; 4)屈光参差不齐儿童,双眼度数相差超过300度以上的低龄儿童可以超常量,双眼配足给镜。大龄儿童根据情况,将度数高的那只眼睛的度数酌情减量给镜。 3、弱视的儿童配镜(合并斜视) 如果弱视合并斜视需要诊治,则按弱视配镜原则配镜,不必考虑斜视得情况,弱视诊治后再根据斜视,或斜视手术后配镜原则进行验光配镜。 4、斜视儿童配镜(不合并弱视) 1)外斜视、外隐斜: A、合并远视,低度矫正配镜(远视度数大了,可以加重外斜); B、合并近视,足量矫正(近视度数可以控制外斜视)。 2)内斜视,内隐斜: A、合并远视,足量矫正(远视度数可以控制内斜); B、合并近视,适当低度矫正(配镜后获得较好视力的较低度数); C、调节性内斜视,患儿是远视眼需要全部矫正配镜,换镜时要根据同视机检查结果,适当减少远视的配镜度数,还应该在斜视的度数不增加前提下,减少远视度数。 温馨提醒:如您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,可以通过电话、网络、微信等便捷渠道向我们咨询,西宁爱尔眼科医院医生将给予您详细的解答! 请不要耽误,及时和我们的医生沟通,以便于早日恢复。 |